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孟海霞(女)(CPPC編號:00307)




孟海霞)(CPPC編號:00307

  
19741111日出生,河南省新鄉市長垣縣籍人,維權代表,“海霞播報”主持人,中國曾押維權人士。

2011年,曾因與父親長期租賃江蘇省如皋市某水產養殖場廠房做鋁錠加工,遭對方欺騙,把在合同期內的廠房另租他人;201418日,在雙方未達成搬遷協議的情況下,其廠房突遭如皋市九華鎮政府授意下的上百人打砸搶拆襲擊,其家人均遭毆打,其父和其弟竟被打傷並扔進魚塘;其多次報警未果,其廠房所有成品、半成品及生活用品等均被當眾非法掩埋;其被迫提起訴訟,雖狀告當地政府組織實施強拆違法及派出所對違法行為不予履行法定職責,並要求索賠,但結果卻遭枉法判決;其無奈走上維權抗爭之路,自此開辦“海霞播報”,運用自媒體及在維權中積累的經驗和知識,積極關注和幫助呼籲南通市維權群體的諸多遭遇和困境,由此遭到地方當局的進一步嫉恨和打擊;2014131日,因其在網上發帖直言揭露地方官員不良醜行,被九華鎮警方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等為由行政拘留5天;2014726日,因其利用微博製作、發佈了幾期“海霞播報”,被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傳喚;20141215日—16日,因其持續維權發聲,遭遇地方當局明顯不公的“選擇性執法”和構陷,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拘,關押於江蘇省南通市看守所;之後又以其房屋牆基填埋過鋁灰為由,被地方檢察院新增罪名,以涉嫌“妨害公務”和“污染環境”兩罪名予以批捕,其丈夫夏明禮亦被以同案犯、同罪名批捕;2015128日,其案件在江蘇省如皋市海安縣法院正式開庭;201625日,夫婦二人被江蘇省如皋市海安縣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6個月,以“污染環境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並罰,二人分別執行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訴,二審依然維持原判;20171215日,刑滿釋放;據悉,其在獄中遭變相酷刑,零度以下獄方竟僅給陳舊薄被裹身。

此前在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服刑。 


 

(維權代表孟海霞)



(孟海霞父母家的房子被強拆)



(孟海霞勇敢揭露地方政府的違法行為)




(孟海霞微博曝房屋遭非法強拆警方竟成幫兇)



(官方對孟海霞之父信訪事宜的答復)



(媒體曝如皋市環保局針對孟海霞案對鋁灰處理定雙重標準)





(律師、親友前往會見孟海霞)



(多名朋友及律師前往察看孟海霞家已被強拆的住宅)



(孟海霞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警方對孟海霞的傳喚證)



(孟海霞被拘留通知書)

(孟海霞的逮捕通知書)

(江蘇省海安縣法院對孟海霞案的出庭通知)



(官方曝“海霞播報”主持人一家三口遭“妨礙公務罪”刑拘)



(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孟海霞)




(南通海安法院剝奪孟海霞夫婦辯護權、旁聽權)


1 則留言:

  1. 孟海霞(女)(CPPC編號:00307)曾押維權公民。因與父親長期租賃江水產養殖場廠房遭對方欺騙,並遭如皋市九華鎮政府授意下的打砸搶拆襲擊,其被迫維權;2016年2月5日被江蘇省如皋市海安縣法院以“妨害公務罪”“污染環境罪”判刑3年;2017年12月14日刑滿獲釋。獄中遭變相酷刑。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5/12/cppc00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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